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江心沙分公司2026年度“三秋”潮粮粮食运输车辆服务--招标公告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江心沙分公司2026年度“三秋”潮粮粮食运输车辆服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江苏农垦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项目业主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江心沙分公司委托,对本招标项目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江心沙分公司2026年度“三秋”潮粮粮食运输车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江心沙分公司2026年度“三秋”潮粮粮食运输车辆服务。

2.2 招标内容及范围:将农作物从江心沙本部东沙部分田块、中沙生产区及五七生产区运至新远烘干中心、苏垦米业江心沙分公司、大华种业南通分公司、三星镇烘干点、十六大队烘干点并做好各项卸货等服务工作;4000吨左右。

2.3 招标控制价:

序号

运输起点

运输终点

单位

最高限价(元/吨)

备注

A

江心沙本部及五七生产区田头(潮粮)

苏垦米业江心沙分公司、大华种业南通分公司、新远烘干点

吨

19

具体运输地点由招标人明确指定。潮粮运输不足一车(标准核载吨位)的,补足至标载结算。

B

江心沙本部东沙部分田块田头、中沙生产区及五七生产区田头(潮粮)

三星镇烘干点

吨

21

C

江心沙本部东沙部分田块田头、中沙生产区及五七生产区田头(潮粮)

十六大队烘干点

吨

20

本项目以投标人不同起终点报价算术平均值((A+B+C)/3)作为评标价。

注: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按无效标处理;投标报价含税、含运、含装、含卸,报价方须充分考虑业务所有环节,不得存在其他费用且配送无起订量要求);潮粮起点为田头收割装运。

2.4服务期限:半年,实际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实际需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范围需涵盖运输业务。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中承诺书)。

3.3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6.1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企业非失信被执行人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中承诺书。

3.6.2以下内容需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

(1)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货运资格,并保证派出车辆须各项手续齐全,在承包期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招标人制定的有关规定制度,确保设施及人员安全。运输期间发生一切损失、事故均由投标人承担,对于造成招标人损失的三倍赔偿。

(2)投标人保证装载粮食后,按照招标人相关要求,小吨位使用厢式货车,大吨位以防雨布覆盖妥当,避免运输途中被雨淋或遭受其他污染。

(3)投标人对承运物品应负责安全送达目的地,运送途中如发生短少、盗窃、污染、损毁或侵占等,属投标人责任,投标人均应按按市场价三倍赔偿招标人的损失。

(4)投标人在合同期内,对所承运的粮食、车载人员负全部安全责任。若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承运粮食损失的,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

(5)车辆保险、维修检测、年检保养、燃油材料、违章罚款、用费税额、交通事故理赔及人员工资等所有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四、评标办法和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资格后审(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前一日24时止。

5.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前先进行江苏农垦工程招标及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jsnkxm.com/)免费平台注册,平台注册及使用请认真阅读【腾讯文档】农垦投标操作流程,注册后登录江苏农垦工程招标及采购平台地址:https://www.jsnkxm.com/,在各招标项目的“项目详情”处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具体位置:“招标动态”→“查看”→“项目详情”处下载标书文件、补充澄清文件(投标人注册和招标文件下载均免费)。

5.3、招标平台使用费用:

费用类别

费用信息

内容

平台使用费

开户名

江苏农垦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

83200066690130032001242

金额

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元),售后不退。

备注

在交易用途栏(备注栏)中注明编号:17260925(未按此编号的系统将无法识别,投标文件无效)

5.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费用类别

费用信息

内容

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

江苏农垦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

83200066690130032001243

金额

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00元)

备注

在交易用途栏(备注栏)中注明编号:17260925(未按此编号的系统将无法识别,投标文件无效)

5.5、招标平台使用费及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等:

(1)截止时间: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前,将上述两笔费用,分别从投标单位的法人基本账户对公打款(电汇)至对应账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2)其他:招标平台使用费在交易用途栏(备注栏)中需注明编号:17260925(未按此编号的系统将无法识别,投标文件无效)。

未按上述要求交纳招标平台使用费、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特别提示:本项目招标平台使用费账户如有大于招标平台使用费不同金额到账,均视为已缴纳招标平台使用费;在全部招标活动完成后,将多余招标平台使用费一并退回。

5.6、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招标平台使用费和投标保证金即为参加本项目投标,与招标相关的疑异请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jsnk001@163.com,同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联系人(两者缺一不可,否则无效),招标人会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回复,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适时登录江苏农垦工程招标及采购平台查阅,特别是投标截止三日前需自行查看有无答疑或者澄清,否则责任自负。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 10月19日 上 午09时 00 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至江苏农垦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邮箱(邮箱号:jsnk001@163.com)(以邮箱实际接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9日 上 午09时 00 分。

6.4 开标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8号科技创新综合体B5幢8楼。

七、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1、投标单位自行组织踏勘现场,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行承担。

7.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八、特别提醒

本项目为不见面交易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具有视频功能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自愿参加开标会议。各投标人需在开标前提前下载“腾讯会议”直播APP,加入会议,会议号 9166415812 ,直接观看直播和在线交流。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认同开标结果,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需在开标会议结束前提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使用发送投标文件的同一邮箱将投标文件的解密密码发送至招标人指定的邮箱,邮件发送主题上标明“投标人简称(不超五个字)+江心沙分公司粮食运输车辆服务+解密密码”字样。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发送或发送的解密密码不正确导致无法解密的,作无效标书处理。

注意:投标单位资料费需开电子普票的请在开标结束后十天内发送正确的开票信息(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金额)及寄票地址至邮箱:nkgcxmjs@163.com,过期不候,联系电话:025-58716960。

九、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从2026年9月30日起在江苏农垦工程招标及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jsnkxm.com/)发布,关于本项目招投标相关的信息发布以该平台为准。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jszbcg.com/)和江苏农垦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江心沙分公司

联系人:施女士

联系电话:1391289494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农垦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许先生

联系电话:13814129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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